因應坊間不鏽鋼餐盒錳超標,屢傳不合履約條件餐具全面回收事件,臺北市政府衛生局8月份即已規劃專案,並於9月份至北市食品容器專賣店等,採樣20件產品依「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」進行材質試驗(鉛、銻)並針對產品的錳含量進行調查,檢驗結果20件產品之鉛、銻含量均符合規定。另調查發現8件有標示不鏽鋼種類符號的產品,錳含量均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8497之規定(標準詳如附件一),其他12件產品則未標示不鏽鋼種類符號,檢驗結果其中5件錳含量介於10.60%~13.38%(調查名冊詳如附件二)。
值得注意的是本專案同時進行價格調查,發現一樣規格的不鏽鋼雙層便當盒,如錳含量0.334%之「御膳坊圓雙層14cm便當盒」單價179元與錳含量高達13.38%「彩麗圓形便當盒」單價120元相較,價格並無法作為消費者選擇的依據。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業者自主正確標示不鏽鋼材質的種類符號(如202、304、430等),讓消費者聰明消費免煩惱,建議民眾購買時挑有標示符號,並依自己需求選擇,未標明符號者勿採購。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共計採樣20件產品,鉛、銻含量均符合「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」之規定(標準:鉛:10%以下、銻5%以下),另針對錳含量進行調查,結果說明如下:
一、7件產品標示不鏽鋼種類符號304,錳含量均符合CNS8497不鏽鋼品質規定(標準:2%以下)。
二、1件標示不鏽鋼種類符號430,錳含量符合CNS8497不鏽鋼品質規定(標準:1%以下)。
三、12件產品無標示不鏽鋼種類符號,其中5件錳含量介於10.60%~13.38%。產品名稱分別為「彩麗圓形便當盒」、「妙廚師保溫愛心提鍋」及「精緻方型便當盒15cm」、「廚獅方形便當盒」及「華貴橢圓便當盒14cm」。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,國際及先進國家包括Codex、歐盟、美國或紐澳等,未有針對不鏽鋼特別訂定溶出試驗之相關規範,即使一般以鐵鎳鉻錳合金(如201、202)製造之不鏽鋼材質產品,雖非最佳材質,惟如於正常使用情形下(盛裝一般食品),尚不致因不耐熱或不耐一般食品酸鹼值而致溶出有害物質。日前媒體報導錳超標一案,係業者提供之材質未達供應契約要求之不鏽鋼材質,並非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,該材質之判定,係依據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8497對不鏽鋼之品質,以不同金屬組合含量區分其材質,並非以衛生安全為材質區分之主要考量。
不鏽鋼是由鐵、鉻、鎳、錳及眾多不同元素所組成的合金,錳為人體必需之微量元素,在飲水及食物中亦天然含有,其化學結構安定,故在不鏽鋼容器正常使用下,應尚無溶出而致人體健康危害之疑慮。
以上調查訊息,公布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,歡迎查詢。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,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(外縣市民眾請撥02-27208889)轉7079。
食品藥物管理處 衛生查驗股